关于禄劝县龙王庙磷矿矿山关闭后生态修复等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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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禄劝县龙王庙磷矿矿山关闭后生态修复等
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等文件的规定,经研究,昆明秉性遐昌矿业有限公司禄劝县龙王庙磷矿矿山关闭后相关生态修复等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确定为昆明秉性遐昌矿业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