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土地使用证遗失 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2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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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禄土不动产0104号
李昌平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禄国用(2004)字第1213号,土地坐落:屏山镇南街11号,宗地号:01-14-4,土地使用面积:19.69平方米,分户号:F032012,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划拨。因保管不慎遗失,特此申明作废。
对此宗土地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反映(电话:0871-68913475),逾期即补发新证。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9日